背景導讀
新時代愛國統一戰線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鞏固和發展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召開中央統戰工作會議等一系列重要會議,頒布《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等一系列法規文件,統一戰線進一步開拓創新,為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提供廣泛力量支持。
制定頒布《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以下簡稱《條例》),是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要求、全面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的重要部署,并列入《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年)》。黨中央直接領導了《條例》起草制定工作。2014年、2015年,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工作要點都將起草《條例》工作列入其中。中央統戰部會同有關部門成立《條例》起草的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認真研究梳理重要政策,深入開展重點調研,廣泛征求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的意見,聽取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無黨派代表人士的意見,并聽取了各省區市委統戰部和新疆建設兵團黨委統戰部的意見。經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于2015年5月18日正式頒布實施。
《條例》是關于統戰工作的第一部黨內法規,為統一戰線事業發展提供了政治保障、組織保障、法治保障。根據新的形勢、任務和要求,黨中央對其予以修訂。按照黨中央要求,2019年中央統戰部著手開展《條例》修訂工作。中央統戰部系統學習領會黨中央最新精神,圍繞《條例》修訂分別赴20個省區市進行調研,匯總整理有關方面提出的修改意見和建議。形成初稿后,廣泛征求中央統一戰線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統戰部等部門和單位的意見,之后座談聽取了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負責人和無黨派人士代表以及部分省級黨委統戰部部長的意見。經黨中央批準,2020年12月21日正式印發《條例》。
這次修訂《條例》,是加強統一戰線制度體系建設的重要舉措,也是新時代充分發揮統一戰線法寶作用的必然要求,體現了新形勢新任務對統一戰線工作的新要求,體現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統一戰線工作的重要思想和黨中央一系列最新精神,對于提高統戰工作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修訂的《條例》明確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統一戰線工作的重要思想寫入統一戰線工作的指導思想,對于統一戰線用科學理論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必將產生重要而深遠的影響。同時,明確將服務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納入統一戰線工作的主要任務,系統總結并首次在黨內法規中明確統戰工作的原則。修訂后的指導思想、主要任務和基本原則為新時代統戰工作提供了方向指引。
《條例》修訂的突出特點是通篇貫穿黨對統一戰線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把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作為統一戰線工作的首要原則,明確了黨在統一戰線工作中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地位,就構建黨委統一領導、統戰部門牽頭協調、有關方面各負其責的大統戰工作格局作出專門規定。明確地方黨委對本地區統一戰線工作負主體責任,并強調各級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為本地區本部門統一戰線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新增“統戰部門自身建設”一章,從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紀律建設等方面對統戰干部隊伍建設提出要求,確保統戰工作始終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這些規定,強化了黨在同心圓中居于圓心的地位作用,進一步鞏固統一戰線“眾星拱月”的良好局面。
根據黨中央和習近平總書記對統戰工作的最新指示精神,《條例》對統一戰線各領域工作有關規定和具體表述作了完善。
根據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精神,結合新時代統一戰線工作形勢任務的新變化新要求,《條例》對地方黨委統一戰線工作職責、各級黨委統戰部職責、統戰干部配備等作了修訂和完善。
《條例》規定了黨委的主要職責,強調地方黨委對本地區統一戰線工作負主體責任,進一步明確了地方黨委在貫徹落實黨中央以及上級黨委關于統一戰線工作的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指導和督促檢查下級黨組織做好統戰工作、加強基層統一戰線工作、健全領導干部與黨外代表人士聯誼交友制度等方面的職責,并對其他具體職責作了調整和完善?!稐l例》還規定了其他部門、單位的黨組(黨委)參照黨委職責履行相應統一戰線工作職責;進一步明確中央和國家機關工委以及各級黨的機關工委依照授權,加強對黨和國家機關統一戰線工作指導和監督檢查的職責。
統戰部是黨委主管統一戰線工作的職能部門,是黨委在統一戰線工作方面的參謀機構、組織協調機構、具體執行機構、督促檢查機構?!稐l例》對各級統戰部門的職責進行了歸納、梳理和完善,使統戰部門的職責任務更加全面、清晰。
《條例》除規定黨中央以及地方黨委設置統戰部,根據近年來基層統戰工作任務明顯增多、職責明顯加強的實際情況,明確規定“鄉(鎮、街道)黨組織應當有人員負責統一戰線工作,其中統一戰線工作任務重的明確專人負責”,規定“統一戰線工作任務重的高等學校、科研院所黨委設置統一戰線工作機構,其他高等學校、科研院所黨委應當明確相應機構負責統一戰線工作”。此外,《條例》對統戰工作任務重的其他單位也作出兜底性規定,要求 “明確相關機構負責統一戰線工作”。
《條例》是統一戰線領域的基礎主干黨內法規,是新時代統一戰線工作的基本遵循?!稐l例》的修訂和實施,對于加強黨對統一戰線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鞏固和發展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凝心聚力,具有重要意義。